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

假護照逃到英 林克穎連闖4關?


最近打開新聞,或多或少都會看到跟這個案件有關新聞!

今天早上看到這篇報導時,覺得很有趣,感覺記者在寫這篇報導時缺乏一些常識。

因為要成功回去英國應該是不必麻煩到連闖4關,其實只要過一關就可以,台灣移民署這一關!

原因很簡單:

1. 到航空公司辦理登機時,航空公司只會檢查護照持有人在台灣是否合法居住(是否有越期居住等...),前住的目的地是否許可等,而且也可以交給他人辦理,所以要拿David的護照去辦可以輕鬆完成,所以談不上是闖關!

2. 我覺得重點是移民署這一關,如果護照上的照片沒有變造,相關官員還照常放行就有嚴重缺失。對移民署官員而言,應該都要有某種程度的人臉辨識的能力,不然就不適任了!

3. 他的護照雖然被限制出境,但這限制只有在台灣有效,只要出了台灣,他原來的護照就可以自由使用!

所以只要闖了移民署這關,他就已經自己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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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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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護照逃到英 林克穎連闖4關

自由時報 – 2013年2月4日 上午4:22
〔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/桃園機場報導〕酒駕撞死送報孝子的英商林克穎,去年8月冒用護照潛逃出境,搞得移民署灰頭土臉;航空業人員指出,林克穎成功闖了4關才回到英國,他入境英國,當地移民局竟沒發現,也沒追查是如何入境,讓人匪夷所思。
林克穎去年8月14日持大衛(David)護照,搭長榮航空經曼谷班機飛抵倫敦,航空業人員說,他要順利回到英國,需要通過出境航空公司、我方移民署、曼谷過境、英國移民局4個核對護照關卡。
但經了解,當天林克穎是使用自動報到櫃檯,並沒有與航空公司接觸(因為沒托運行李),移民署也沒查出就放行,但是到了曼谷,檢查就非常嚴格,原因是如果航空公司攜帶不合乎規定旅客入境英國,每個旅客將會處罰2000英鎊罰款,所以航空公司會安排保全專門核對護照,結果林克穎竟安然過關,最後順利進入英國。
整個案件是被林克穎冒用的護照主人大衛,去年10月間向移民署台北服務站報失證件,移民署查出他的護照已遭他人使用,並於去年8月14日出境,隨後展開調查,檢察官才發現,需要在去年9月發監執行的林克穎(判刑4年定讞,被限制出境),已冒用他人護照潛逃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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